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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管理层

施华
董事会主席|执行董事|提名委员会主席

施华先生,于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日获委任为执行董事。彼亦分别自曾自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及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日起担任主席及提名委员会之主席。施华先生自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至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二日担任行政总裁。

施先生于一九七六年至一九七七年间在浙江汽校宁波分校担任老师。一九七七年至一九九零年间,施先生在浙江省民政厅工作,负责民政厅办公室日常事务。一九九零年至一九九六年间,施先生在杭州富安刺绣服装厂担任厂长一职,全面主持日常事务。于一九九六年,施先生成立浙江富安移民经济开发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全面主持经营管理及投资决策。

一九九九年,施华先生成立浙江安贤园,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职务。于二零零七年,彼辞任浙江安贤园总经理职位但仍然留任董事长。

施华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施俊先生之父亲。


施俊
行政总裁|执行董事

施俊先生,分别于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及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三日获委任为执行董事及行政总裁。

于二零零三年至二零零五年,施俊先生担任浙江富安移民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业务部副经理,负责公司业务拓展。于二零零五年至二零零七年,施俊先生担任杭州好乐天副总经理,负责公司整体业务。

于二零零七年,施俊先生担任浙江安贤园助理总经理,负责公司人力资源及一般业务策划工作。自二零零八年起,彼成为浙江安贤园总经理,负责公司整体日常事务。彼现为浙江安贤园之董事。

施俊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兼主席施华先生之儿子。


罗辉城
副行政总裁|执行董事

罗辉城先生,于二零零九年六月四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并于二零零九年六月十日调任为执行董事。彼分别于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及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三日获委任为本公司公司秘书及副行政总裁。

罗先生为香港执业会计师。彼亦为美国之美国执业会计师公会会员及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罗先生拥有逾二十八年核数及会计服务经验。

目前,罗先生为港大零售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股份代号:1255)及百德国际有限公司(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股份代号:2668)各自之非执行董事(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六日由百德国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调任为非执行董事)。

罗先生于二零一四年一月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为美丽中国控股有限公司(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股份代号:706)的非执行董事。彼于二零一四年十一月至二零一六年四月及于二零一六年四月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分别为朸濬国际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股份代号:1355)的执行董事及非执行董事。彼于二零零九年二月至二零一六年五月亦为东方滙财证券国际控股有限公司(GEM上市公司,股份代号:8001)的公司秘书。彼于二零一七年十二月至二零一九年三月为中国融保金融集团有限公司(GEM上市公司,股份代号:8090)执行董事。


陈冠勇
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主席|薪酬委员会主席|提名委员会成员

陈冠勇先生,于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四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彼为审核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各自之主席以及提名委员会之成员。

陈先生现为香港执业会计师,于一九九三年获英国斯特拉斯克莱德大学(University of Strathclyde)之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彼亦为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和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彼曾于美国上市公司特百惠( Tupperware Brand Corporation ) 担任大中华区财务总监及于美国上市公司康宝莱(Herbalife Ltd.)担任香港业务总经理。彼于管理、审计、财务、税务和会计方面拥有多年经验。


林伯森
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成员|薪酬委员会成员|提名委员会成员

林柏森先生,于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五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彼为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各自之成员。

林先生于一九九四年在华威大学取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并于二零零二年在伍尔弗汉普顿大学(University of Wolverhampton)取得法律学士学位。彼自一九九六年及一九九三年分别为香港会计师公会及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非执业资深会员。林先生在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拥有20多年工作经验。


林先生现时及过去三年在联交所其他上市公司的职务载列如下:

二零零七年八月至今担任大中华地产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1)之独立非执行董事。

二零一五年五月至今担任超智能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402)之独立非执行董事。

二零一六年八月至今担任均安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559)之独立非执行董事。

二零一七年六月至今担任港大零售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255)之独立非执行董事。

二零一九年五月至今担任新威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58)之非执行董事。

二零一九年九月至今担任中国烯谷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63)之独立非执行董事。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至二零一九年四月担任金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前称裕华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728)之独立非执行董事。

二零一四年一月至二零一八年八月担任美丽中国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706)之独立非执行董事。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至二零一八年六月担任东方明珠石油有限公司(股份代号:632)之独立非执行董事。

二零一七年六月至二零一七年十月一日担任罗马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8072)之行政总裁。


洪缊舫
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成员|薪酬委员会成员|提名委员会成员

洪缊舫女士,于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九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彼为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各自之成员。

洪女士在审核及鉴证方面拥有约25年经验。洪女士于 1996年毕业于香港城市大学,获颁会计学学士学位。洪女士为香港会计师公会之执业会计师。其目前为一所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之董事,其专注于为多个不同行业 之上市公司提供服务。洪女士亦曾参与多项交易支援工作,包括首次公开发售、资本市场交易,以及有关收购公司之财务尽职审查。洪女士于二零一六年六月至二零一九年五月为益华控股有限公司(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股份代号:2213))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在任职于目前的职位前,洪女士曾经任职于香港多所国际会计师事务所。